最近我們群發生了兩件大事:一件是有人犯賤酒駕、另外一件是違反兩性營規(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即妨礙性自主),而因為這兩件事情,處長受了許多責難,我相信他的感覺有如人不是我殺的冤枉,但卻必須承受這些事件的業障,這有如這幾天台北市副市長的假貪污案件一般,我沒做但是我必須承擔般的討厭...而在這些教訓後,我們做了一些舉動...  昨天這位酒駕的兄弟,在群內做了悔過的現身說法:當時我聽者他講的話,說真的我並沒有感受到他的悔意,對他而言那不過就是要被罰錢而已,然而這其實並不是最重要的,重點是在今天連長對我們坐離營宣教時,他問了個問題...
連長:為什麼酒駕?
天明:這要問當事人才知道!
連長再問:為什麼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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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是想到什麼就做什麼,還總是做不好,而且這麼多事情沒有一件是我自己獨立完成的,最終還是靠別人完成的,可就是這樣才厲害~  
  敢於踏出第一步的勇氣,即使只是很小的一步,如果沒有邁出去,就不會發生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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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xnet輾轉這樣已經用了好幾年了,可感覺越來越黑暗了...,不過還是比"無恥"站好很多,最近剛好在研究製作'TIFT的新網站,正在猶豫是不是要乾脆整個搬過去了...不想用的原因:

垃圾帳號太多了,每天都有怪怪的人+我好友,點進去看都是廣告!!
留言版也多是垃圾訊息
人氣這種東西對我而言本來就沒什麼...
會員與非會員的限制變多了
版型雖然比無恥自由,可跟BLOGGER比起來就又差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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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想起高三那年,我到底再做啥阿?當時懵懵懂懂的沒有方向,念了三年的書卻一點獲得感覺都沒有,我想這份不踏實與不安感,我想當時的內心應該是不願意去承受這些的吧,所以在大學聯考落榜時,我還真以為我不會繼續讀書了呢...
  可沒想到我還會繼續學業,就這樣把二專念完,接下來還運氣大好的考上中山醫,原以為自己會朝者視光的路堅持下去吧,可人生總是不斷的在變化,我想與它的相遇是個契機吧?我說的它不是人,是件物品;我想很多人都知道我現在最愛的運動是什麼?嗯!對,就是直排輪。
  也許我現在溜的不是很好,也從來不覺得自己能夠達到頂峰,但我想我享受的不是在於溜冰的快感,而是在於教學的樂趣吧,經營社團這區塊也是我令我特別愉悅的,我想這大概我想要繼續留在這裡的原因吧?今後也請各位多多指教^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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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y 23 Mon 2011 16:11
  • Fast 5

  今天小朋友發燒請假了,趁這機會去看了玩命5,一整個就是讚啦~飆車、愛情、親情、打鬥場面一整個都不少啦,雖然劇情的對白並不多,不過還是很讚的啦...
  這其中有些對白,還挺令我省思的,劇中有句對白我非常喜歡,錢財乃身外之物,來的快去的也快,最重要的還是家人,雖然現實社會沒有錢就會萬萬不能,相對的能夠獲得的幸福也會變少,當然很多人都能夠在沒錢的情況下,面對事態甘之如飴,可畢竟這真的還是還辛苦的,說來慚愧現在的我賺得錢,只夠養活自己,還常常讓父母擔心。
  家庭真的是超重要的,我一直很希望大家都能夠像家人一般,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卻依然能夠相安樂,我想這是我現階段最希望的事情,我一直都認為TIFT是個大家庭,再這邊大家都能夠找到自我,我知道也許我並不是個稱職的好夥伴,但我也我對家人的堅持,一直想要改變現下的狀況,讓大夥都能共同擁有更好的環境,並且繼續發光發熱,我是個愛抱怨的小鬼,請大家原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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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日本最近的四月新番,名稱有點特別【如果高中暴球社女經理讀過杜拉客的〈管理學〉,所以後來就被簡稱為"如果杜拉"了,不過這名字是大陸那邊翻譯的啦,畢竟要先看新番大部分人都是透過PXS的說,劇情其實挺單純的不過就是因為高中球隊經理藉由杜拉克的{管理學}之書來經營球隊而後進入甲子園的熱血故事,當然這就跟一般運動類型漫畫一樣,先從努力訓練,再加上一點友情與愛情,然後就這樣登上運動選手的頂峰。
  以下故事說明是轉貼惟基百科的:東京都立程久保高中二年的高中少女「川島南」,去看住院的好友宮田夕紀,決定代替已住院的好友「宮田夕紀」,並答應幫忙加入棒球部當經理。其個人宣言魯莽,她一心想帶著棒球部進入甲子園(平日全是看而不做,不知怎樣才好。)。那時,在書店內誤拿了一本經營學入門書是經營學大師.杜拉克的『管理』。為高中棒球應用在『管理』裡面寫的是企業經營和組織論的本質工作。在看完杜拉克(Peter Drucker)1973年的著作「管理的使命、實務與責任」深受感動,決定採用其書內的人事管理模式,思考著顧客的定義、市場、管理學及創新的重要性,將其管理知識運用在棒球部內的管理改革上,一步步把棒球部重新架構,南的棒球部管理現在開始,並帶領著球隊前往朝甲子園邁進...。(詳情請點這裡至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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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pr 17 Sun 2011 11:49
  • 藝術

一邊是街舞,一邊是芭蕾舞,其實都需要舞台&觀眾,只是在於表達的方法不同...,因為都是再跳舞,這就是呈現的藝術!!
就好像平花跟花式,都是為了呈現藝術...
那麼這樣的競爭會不一樣嗎?
我想是一樣的,因為他就是在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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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アニメーション「魔法少女まどか☆マギカ」公式サイト

上述的短片是小圓在日本公播前的廣告,一整個就很酷!!要注意的是這卡通是深夜節目唷,請不要看萌萌的心態欣賞他喔,我認為他是極具深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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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菜的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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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遊戲-遊戲有罪?有時長輩帶屎的教育更是泰坦妖魔!!
 
禁玩線上遊戲,資優生燒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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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買~厚牛肉~正妹~接送~帶路~泳池~高級木炭~桌球~健身房~心潔~亞亞~侑廷~亞文~冠文~婷語~子~瑄富~阿慶~娃娃~阿久~育葳~孩孩~阿淼~牧倫~阿宏~彥~非洲~吃醋~情書~吃吃吃吃~警衛~十點~續攷~LG~賭博~媽媽~與同學兩名
 
此為關鍵字,有空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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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真實案例 死刑的意義就在這裡(支持死刑請轉寄)
這是一個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本文轉載:單眼皮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凶殺案。當時23歲的本村 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
進了家門之後,四處不見妻子跟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的蹤影。家裡一片凌亂,不安的本村洋先生開始在不算大的家裡找尋妻女的蹤跡。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櫃子裡面,發現妻子半裸而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
本村洋先生馬上報警,警察抵達之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發現用塑膠袋包著,當時才11個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屍體。
1999 年4月18日,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少年。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
目的只有一個-強姦被害人。少年將本村彌生壓在身體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於是動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彌生窒息死後,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綑綁,
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預防被害人"萬一"又甦醒),
對死去的被害人進行屍姦。
當時11的月的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將嬰兒拋往別處,可是嬰兒還是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
獸性大發的少年怕嬰兒的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而壞了他的好事,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從母親遺體旁邊拉開,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勒斃。
雖然加害的少年當時未滿二十歲,可是所犯的案情殘忍重大,山口縣的少年法庭決議將全案移交山口地檢署審理。第一次開審議庭時,本村洋 先生抱著妻女的遺照出庭,卻被法官阻止。
法官的考量是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緒。
是的,妳沒有看錯,當時主審的法官確實是這麼說的。因為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者的心理情緒。
開庭時,犯人 福田 孝行 穿著拖鞋進入法庭,辯護律師推推他的手示意, 福田這才對著被害人家屬的方向鞠躬,說了一句:「真是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
這句"對不起",成為之後法官認定犯人"已經有悔改意思"的參考。
殺了兩個人,只要事後表現出"我很抱歉"的樣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後就可以得到寬恕。
本村 洋 先生不斷的跟法官抗議,最後,法官准許他帶遺照進去,條件是必須用黑布將照片蓋住才可以。當時一審下的判決是 - 無期徒刑。跟台灣類似的是,日本並沒有真的無期徒刑。尤其當時的少年身上有著少年法保護,頂多關個七、八年(表現良好的話)就可以出獄。
當時被告的辯護律師,竟然在法官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 對著旁聽席的被害家屬,比了一個"勝利"的手勢。
本村 洋 先生在判決之後招開記者會,他是這麼說的:
「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
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
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記者會結束之後,本村先生走進擔任本命案的檢察官辦公室。檢察官吉田先生戴著銀框眼鏡,個性沉穩內斂。
平時給人一種酷酷的感覺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憤怒顫抖的聲音對著本村先生說出自己的想法,這突然的舉動 讓本村先生屏息。
吉田檢察官說:「我自己也有個年幼的女兒,無法想像有人可以狠心到,將一個還不會走
路卻拼命的爬往母親身旁的嬰兒,抓起來往地面重擊然後殘忍殺害。如果 司法對這樣的人無法做出嚴重的懲戒,那還要司法做什麼?我絕對不認同 這樣的審判結果!!一但你屈服於這樣的審判結果,以後這個案子就會成為法官判案的基準。
我絕對不容許!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對意見,我也要 控訴到底。就算失敗一百次我也要試第一百零一次。本村桑,讓我們一起為推動司法改革而奮戰吧!」
吉田檢察官的這番話,讓本村先生的腦海裡第一次浮出"使命"這兩個字 。
為了不讓妻女寶貴的生命就這樣白白的犧牲,本村先生決定,今後他要扛起改變司法的這個使命。
走出吉田檢察官的辦公室之後,本村桑從宇部機場搭飛機前往東京羽田機場,參加日本朝日電台的熱門新聞節目「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現場演出。
自從"使命"這兩個字浮現在腦海之後,本村桑決定透過電視傳播媒體向一般社會大眾表達自己的主張,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當天晚上十點半,本村先生準時的出現在「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節目上。
臉上的表情已經沒有中午開記者會時的激動,或許他已經意識到 自己的「使命」,所以他冷靜客觀的對著全國觀眾作訴求。
他說:「在現今的刑事訴訟法中,就我知道的範圍之內,關於被害家屬權利的部分,什麼都沒有。不但沒有權利這兩個字,就連被害家屬可以做什麼也完全沒有提及。
現狀是這樣的:“ 國家獨占了刑罰權,居於強勢位置的國家(政府)裁決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
人(人民),所以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著許多法規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權利。可是在這樣的體系之中,完全將受害者及其家屬屏除 在外。”所以,今天我帶妻女的遺照出庭,也被阻止。 」
本村桑的訴求,很快就得到正面的回應。當時的總理,小渕恵三,回答記者的提問時說:
「法律對於無辜受害者的救濟跟保障很顯然是不夠的。身為政治家的我們,對本村桑的情境跟訴求不容忽視!」
在回應的11天後,小渕總理因為腦梗塞緊急送醫、不幸於5月14日逝世 。可是在他過世前兩天,「犯罪被害者保護法」、「改正刑事訴訟法」、 「改正検察審査会法」這三個法案在國會全數通過。
本來只能在旁聽席上 旁聽的罪被害者及其家屬,以後可以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意見。
像本村先 生一樣的犯罪被害者的聲音,開始被司法正視。
檢察官不服第一審無期徒刑的審判,決定繼續上告廣島高等裁判所(法院 )。
2002年3月14日,廣島高等裁判所將檢察官對被告求處極邢的控訴駁回。
理由是:“犯人當時才剛滿18歲又一個月,思想尚未成熟,顧及被告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性。
對於將來,不能論定犯人完全沒有更生的機率,所以駁回檢方死刑的控訴,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
二審雖然又被法院駁回,可是檢察官還是不屈不撓,決定繼續上訴最高裁判所 (法院)。
檢察官得知被告在獄中曾經寄出幾封信件給外面的友人。 於是挨家挨戶的查訪,終於探訪到寄出信件的收件人,並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
對於自己犯下的強姦殺人罪,
被告福田孝行是這麼寫的:
「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
被告福田孝行因為法律的保障,國家有義務提供替他辯護的律師,費用由國家全數支出。
特別值得提出的是,這次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並非由國家提供,而是民間的律師團體自願出任。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被告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由原來的兩人(自願擔任)增加為二十一位,規模之大, 堪稱世紀辯護律師團。
這些辯護團律師成員們正是所謂的人權擁護者,以廢除死刑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務。
至此,本來是一場單純的凶殺案的審判 ,卻被這群贊成廢除死刑的人權派律師們當成表演舞台, 開始他們一幕幕卑劣可恥的表演活動。
第一、二審時,被告福田對於犯行的經過以及對受害人的殺意完全沒有 否認也沒有爭論的地方。可是到了最高法院開庭公審,福田被告的辯護律 師從原本的兩人改成二十一位辯護律師團之後,突然全盤否定之前的供述 。
辯護團的主任律師 -安田好弘指出,在他接見被告時,被告向他宣稱 當時他對受害人本村 彌生以及本村 夕夏並無殺意。之所以沒有在一、二 審的時候提出,是因為被告當時的主張並沒有被採納。
世紀辯護團提出以下的主張:
被告福田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
至於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姦的行為,世紀辯護團的律師是這樣辯解的:
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汙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世紀辯護團律師的結論是:
被告並非故意強姦殺人而是傷害致死。檢察官那方因為想讓被告被處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惡不赦的形象。
還好,檢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給友人的信件做為證據。對照一審跟二審法官認為「被 告未來仍然有無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經有悔改之意的說詞」與福田被告寄 出信件的內容,無疑是一大諷刺。
2008年4月 22日,法官對被告一方的辯護主張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惡行重大處以死刑。距離命案發生時已經經過九年的歲月。
死刑宣判後的 記者會上,本村先生並沒有任何"勝利"的喜悅。
2002年審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本村先生曾經這樣說過: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 ,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
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殘忍 ,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
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張,竟然在福田身上應驗。一、二審判無期徒刑時, 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後就可以假釋出獄。
寫給友人的信件當中,充滿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屬的言論,
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
他寫著:「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 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你完全沒有辦法感受犯人的悔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決之後,福田被告終於意識到自己犯下的罪的嚴重性,
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很遺憾的,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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